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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汽车时多长个心眼 谨防跌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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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11: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梁溪人家 于 2017-3-11 11:10 编辑

       江阴市市场监管部门昨天发出预警:提醒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谨防商家合同陷阱。
       目前江阴汽车保有量超过了40万辆。与汽车高保有量同步的是,汽车投诉居高不下,列为去年江阴十大投诉热点之首。仅江阴市消委会就接到各类汽车投诉163件,较2015年上涨3%。而汽车维权难,更是成了广大市民吐槽的焦点。与汽车经销商相比,消费者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一些市民考虑到维权的过程复杂、收集的证据不足、维权的时间漫长以及可能维权的成本较高等原因而放弃维权。

时尚变动感 调解获赔偿
       消费者余女士于2016年11月3日到江阴夏港国际汽车城某4S店购买轿车一辆,进店后明确告知接待她的销售人员要买该款车的时尚型,最后付款24万余元。提车上牌后余女士跟官网所列车型对比,发现所提车辆其实是动感型,而非时尚型,觉得被销售人员忽悠了。于是余女士立即联系4S店要求换车,4S店以车子已上牌照为由不予退换。无奈的余女士只得来到江阴市消委会投诉,要求4S店退还时尚型和动感型的2万元差价并另外给予适当补偿。
       江阴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该4S店在销售汽车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和余女士签订购车书面合同,存在重大瑕疵,经调解,该4S店退还余女士2万元并赠送15000元维修基金。

车贷惹纠纷 消委挽损失
       江阴市民沈先生计划在江阴某4S店贷款购买一辆SUV,购买前该店销售人员给沈先生核算了贷款利息,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三年期贷款利息共计9400元,每月还款约4427元。沈先生当场签订了购车合同,在某银行顺利办好了贷款手续后,在年前将车提回了家。
       今年春节后,沈先生去银行打印还款计划时,发现贷款利息变成了14955元,多了5500多元;每月还款4582元,比原计划多还150多元。为什么销售人员计算的利息和实际还款利息会有这么大的差额?沈先生难以理解,遂向江阴市消委会要塞分会投诉。
       要塞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将消费者、4S店及银行三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原来是4S店销售人员使用的计算公式错误(将等额本息还贷简单地套用了速算公式),导致了利息总额计算错误,误导了消费者;而银行方面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也未标明还贷本息总额或每月还款额。最终,在要塞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的协调下,4S店答应将利息差额补给沈先生。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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