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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11月1日起实施 专家呼吁慎用数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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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3: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约车新政“满月”了!最近,一些地方公布了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不少声音认为,网约车被管成了传统出租车,也有人担心,网约车限量发展,将会导致牌照价格水涨船高。昨天,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去产能·经济——网约车发展在江苏”研讨会,专家们对地方政府如何落实网约车细则,网约车与出租车怎样进行深度融合,网约车自身还需要如何完善等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江苏10月10日前出细则
      国家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地方政府何时公布实施细则,成为网约车利益相关方最为关心的事情。此前,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汪祝君在做客“政风热线”时表示,江苏初步要求各地在10月10日前拿出细则,新政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严格来说,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仍是不规范的。
      汪祝君还肯定了传统出租车行业在城市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表示,传统出租车有很多让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所以也要进行改革。

专家呼吁慎用数量管控
      8月中旬,兰州城运处公布当地网约车实施细则,总体思路是“总量控制+价格管制”, 即按照千分之三的国际标准对网约车的数量进行管控,同时规定网约车的车型和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此举引发了网约车研究者的热议。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认为,地方政府对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可能完全把网约车装进了传统的出租车里面。这样,传统出租车常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许就被复制到了网约车身上,比如打车难、牌照溢价等等。他建议,可设立两三年的过渡期,并逐步放开数量管控。
      从7月28日国家新政出台,到11月1日地方细则落地之前,是个过渡时期。新政赋予网约车平台在一定情况下取得权利,给它改正的空间。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能否能实行过渡政策呢?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网约车与黑车不同,它有第三方平台审核,也有监督。私家车从事网约车,在新政下属于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也不宜直接实行行政处罚。

需引进第三方监管
      王军表示,下一步,网约车还需在安全及司机的培训方面提高服务。网约车平台目前虽有评价机制,但对司机的约束力还有待提升,尽量引进一些第三方组织机构,来提升对司机的监管。
(李娜)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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