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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辆共享单车惨遭“斩首” 律师:属故意损毁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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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2 15: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崇安公安分局门口,一辆“ofo”小黄车的车龙头被人拔出扔在地上,有网友经过时拍下照片传到了网上,引来不少关注。几家共享单车均表示,虽然目前这类恶意损坏单车的情况发生得较少,但仍希望市民能爱护单车。律师指出,故意损坏或藏匿共享单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其实市民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并不多。以目前投放量较多的小鸣单车为例,其运营负责人邵玉介绍,从2月19日投放以来,几千辆车子中只有二十几辆损坏,但也基本都是小问题,比如自行车支架断了、前后挡雨板螺丝松开、龙头歪了等情况。损坏严重的情况只有极少数,比如有一次运营员在路上看到一辆车的前轮被拧成了麻花。Qbike运营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基本是车子本身出现了小问题,比如车锁打不开、链条有些故障等等,唯一被人为破坏的只有2辆车,它们车龙头的螺丝被人故意拧掉。相关共享单车负责人均表示,无锡市民的素质还是非常好的,单车在锡城并没有遭遇其他城市那样的大规模破坏,也希望锡城市民在使用时能够一如既往地爱惜共享单车,同时,他们均表示,目前碰到的最大问题仍然是停车的事,除了在道路、绿化带乱停放外,而且一些市民直接把车子停进了小区、停进家里,共享单车俨然变成了部分市民的“私家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单车都装有GPS定位系统,可以记录使用者的骑行轨迹,那么如果单车遭遇破坏,能够追踪到破坏者吗?邵玉表示,因为单车都是实名登记,后台能查到使用者的行动轨迹、使用时间等信息,如果是使用者恶意破坏,配合道路上的监控,其实是能查到的,“问题是,往往使用者不会故意去毁坏车子,很有可能不是骑行的人去做的,没有骑行取证就比较难”。Qbike负责人则表示,一般小的问题不会去追究,只有很严重的损坏才会去采取必要的手段,“如果真的排查也能够排查到的”。
        对于市民破坏、藏匿共享单车的行为,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崇景表示,这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损毁行为造成的损失,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损毁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而藏匿共享单车则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行为,低于2000元且次数少于三次的,同样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次以上或金额满2000元的则涉及刑事责任。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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