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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继承房产无需“强制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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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4:1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往继承房产时,要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今,根据新颁布的国家相关政策,这一环节可以省略了。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通知,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明确规定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不必再“强制公证”。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
      “从今年7月开始,无锡就按照上级规定,取消了房产继承中的强制公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节省了市民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公证费用。不过,新规施行近2个月来,又出现了新烦恼——由于房产继承涉及很多专业法律问题,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种类也较多,其中一些证明开具时需要耗费很多精力。因此,部分市民希望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市民钱女士前不久就为继承父亲的一套房产而“跑断腿”:不仅要去公安机关开具同样具有继承权的祖父母死亡证明,还要把在外地的兄弟姐妹都约到无锡来,集体签字,“很多事情我们外行办起来非常吃力,如果能有专业法律服务就好了。”
      钱女士的想法,代表了相当部分无锡市民的诉求。锡城公证处主任吴志波介绍,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民继承房产时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种类约有10多种。其中一些特殊证明材料,如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由于相隔年代普遍比较久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调查相关证人,或去公安机关核查等,比较费时费力。此外,约齐有继承权的亲属到产权登记机关集体当面签字,也是一件颇为麻烦的事情。吴志波说,近2个月来,希望他们为房产继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呼声越来越多。
      为此,锡城公证处近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了法律服务部,向办理房产继承事务的市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代办服务。吴志波说,目前这个便民服务点除了指导市民准备材料、办理事务外,还可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搜集所有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所需的材料,上门办理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代办不动产所有权证、代缴相关费用等,“只要提供死亡证明和房产证,其它专业法律事务我们都可以代办。”
(挥戈)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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