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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 汛期食品药品安全是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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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16:44: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无锡市多地区出现严重积水,给全市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多方面困难。洪水、积水中含有化学物质和致病微生物,群众一旦食用了被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药品,将给健康安全带来隐患和风险。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

一、安全饮食用药注意事项
1、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拿食物。
2、绝对不能吃在洪水、积水里浸泡过的食物。
3、生活用水应尽量使用自来水。井水或地表水应经消毒后方可使用,喝水之前必须煮沸,做到充分沸腾,且饮用之前要消毒。不用不洁水源清洗食品原料、瓜果和蔬菜。
4、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预包装的食品,其外包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处理后方可食用。
5、受洪水、积水污染不易清洗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器皿应丢弃更换,如婴儿奶瓶瓶嘴、木制碗筷、纸制或泡沫食物容器或器具等。
6、受灾地区消费者在购买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注意观察产品外包装和产品是否破损和整洁干净,以判断是否被污水淋湿、浸泡。要注意所购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使用期限;购买中药饮片的消费者应注意中药饮片是否生虫霉变。
7、加强用药安全意识。市民要注重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一旦发现假冒伪劣药品,立即拨打12331投诉举报。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洪灾期间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2、生产经营场所受灾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要严把食品安全关,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密排查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是否受到洪水、积水污染,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受污染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禁止再次投入生产; 二是受污染的食品生产经营用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必须经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防止污染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是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源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的水源,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生产用水源的受污染情况,严格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管道,更换过滤膜。在汛期生产的饮用水要加强出厂检验工作,严防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四是汛期空气潮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严密关注裸装食品、食品原料的安全状况,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不得投入生产,不得经营。五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出厂检验,确保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3、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生产经营的要求。

三、药品安全注意事项
1、做好防汛期间的药品储备。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保证备有相当数量和品种的库存药品,满足受灾群众的用药需求。药品防汛救灾药品常用品种:风油精、创可贴、藿香正气水、牛黄消炎片、氟哌酸、头孢类、皮肤用药等7大类驱蚊、防暑、防腹泻、防外伤和消炎药品。
2、加强药品保管。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在库原辅料、药品成品的养护,重点监测温湿度,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要求储存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3、企业由于受到雨水淹没或浸泡影响质量的问题药品,坚决不得流入市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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