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委书记黄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208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市党建主题教育阵地建设等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委制定出台《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应该肩负的具体责任,细化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会议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
提高站位担当责任,切实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对照要求规范责任,加紧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制定过程中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把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真正管到位、严到底;
严格监督夯实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