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网|无锡梁溪网|无锡城市生活门户

查看: 366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禁止义务教育营利性办学 锡城民办中小学还能办吗

[复制链接]

2736

主题

2764

帖子

931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3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09: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梁溪人家 于 2016-11-14 09:10 编辑

      新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简称《民促法》)明确将中国民办学校分为两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归类,而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则只能为非营利性质。对此,有观点认为,新法不但起不到促进民办教育作用,反而会对资本产生挤压效应,使得民办教育“严重倒退”。那么,无锡业内人士如何看待这一新法,记者走访了解到他们普遍持积极态度,认为新法“成教育行业防火墙”“保持了教育的一方净土”。

新闻背景:《民促法》将于明年9月1日起施行
      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的重点在于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即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民办”。
      此前在2003年开始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的举办者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允许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其中关于出资人可获得的“合理回报”,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明确“合理”的界限、金额及方式。

锡城现状: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于如何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解释,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举办者出资举办民办学校不能从办学活动中取得收益,办学的结余必须全部用于继续办学。“如果说我不想办学了,这个学校要终止,他清偿了债务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这个钱也不能拿走,要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而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则可以从办学活动中取得收益,有利润、有结余,可以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如果这个学校要终止、不办了,清偿学校债务后剩余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来处理。
      《民促法》修订时,有很多家长通过网络渠道表示担忧,“怕这些营利性的民办小学或者初中这部法通过以后就没有了”。对此,朱之文回应,目前我国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但他也表示,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不是限制义务教育阶段由民办学校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教育服务。现有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根据各地的具体办法来确定收费标准,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只要符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都可以继续举办。
      非营利是否代表着低收费?新《民促法》是否会降低目前民办学校的学费?记者调查发现,无锡义务教育阶段的热门民办学校,每学年的学费都大约在1.5万元左右。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学校按照去年学校的总体支出为基准,结合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的。“别看民办学校收费比公办校高,但是基本上学生的学费就是覆盖学校的正常开销,所以也不存在营利,”市区民办教育从业人士表示,无锡市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都是由市物价局审核后公布,学校可以在基准价格标准适当上浮,“上浮的幅度是不能超过30%的。”事实上,无锡的民办小学相比周边城市来说出于比较低的水平。“以拥有30所民办校的温州市为例,热门民办学校的学费在一年2万元到5万元不等。”

学校声音:新《民促法》成教育行业对资本的“防火墙”
      对于修订后的《民促法》无锡某热门民办小学的资深从业人士表示支持与肯定,他认为,无论新法通过与否,投身教育行业的工作者都应该不以逐利为目的,以学生为本,“一旦逐利资本进入教育行业,那么教育就难免变味,做教育最重要的就是不忘初心”。他坦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经过三审和诸多“争议”之后终于得以通过,是对行业的一个正面激励。“但是,接下来我们更应该关注《民促法》下面,各部委的部委规章以及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出台的时间,以及各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具体执行。”
      事实上,资本对于教育行业的“虎视眈眈”从数据上就能看出。在近日市工商局公布的今年三季度无锡内资企业和个体户登记情况中,教育就以80.65%的“涨幅”成为今年到目前为止投资“最火”的行业。业内人士表示,稳定的收益与近年来的高增长,让教育行业逐渐成为投资人眼中的香饽饽,“今年流入教育行业的投资热钱应该说是不少的,不少投资者都看中教育行业的稳定与高增长。从今年拿到风投的一些新兴教育行业产品以及近年来上市的培训机构数量,大家都能够感受到这个行业的火热。”
      “我认为这次新出台的《民促法》,显然为这些逐利资本对教育的投入划清的界限,”某民办小学的资深人士表示,新《民促法》开放了以前模糊不清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允许资本进入举办营利性教育,但是在义务教育这个核心阶段,新的《民促法》却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现在很多资本涌入教育行业,包括一些大型房企为代表的大资本也开始涉足教育行业。但是资本说到底是受利益驱使,一旦放任其涌入义务教育领域,最受伤的还是普通学生和家长。”
(俞华 叶向远) 



来源:江南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